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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属于小市民的胜利!

今天想跟大家分享一宗最近完成的案件,不是什么很大的案件,但却在我心中有着重要的意义。

 

数月前,两名大学生找到了我,告诉我说他们刚退租,然后他们也不是什么问题住户,在离开之前帮屋主打扫屋子,也在他们离开前让屋主的代表来到屋子检察屋子状况。

 

在检察的过程中,屋主委任了中介来帮他检察。经过一番检察后,中介发现到饭厅的桌椅有损坏,并要求他们赔偿。

 

两位也认为他们住在屋子里,东西坏了,自然有责任,因此答应会付费维修桌椅。

 

在他们搬离屋子后,他们向屋主索取他们在入住之前付的保险金 (deposits)。这个时候,屋主就开始出阴招了。

 

屋主告诉他们说,那个保险金还要扣很多东西,其中包括修理冷气,更换灯泡,重新油漆,补天花板以及清理屋子。屋主就擅自从 RM6,000 的保险金扣,扣到来只剩下 RM1千多。

 

当然两位大学生就很不满意,为什么屋主擅自扣除保险金,明明检察后说好只需要赔偿维修桌椅费用,结果现在突然来了一大堆费用。

 

尽管他们如何跟屋主解释都好,屋主还是坚持扣除他们的保险金,直至最后直接不理这两位大学生。

 

大学生无可奈何找到了我,我就告诉他们,其实有很多黑心屋主会这样操作,因为他们知道你们不会为了区区几千块把他们告上法庭。

 

的确很多时候也是这样,很多人不会为了区区几千块把对方告上法庭,主要是律师费都高过要索取的赔偿了。

 

但是我告诉他们两位说,我们可以一起打破这样的残局。

 

我说我会免费帮他们打官司,他们只需付跟案件有关的消费,比如说交通费,印刷费,邮寄费等等。

 

就这样,我为两位开始了法律程序。一开始我寄了一封律师信给对方索取所有的保险金,结果对方甘愿花钱找律师回信都不要还钱。信里她还是坚持扣除那些保险金,甚至本加厉的控诉我的客户造成了更多其他的损坏。

 

我相信屋主应该是以为我的客户只是出封信吓吓她而已,所以就随便找了个律师回复我们。

 

既然对方不肯妥协,没办法了,只能把对方带上法庭。精彩的地方来了。

 

对方收到我们的控诉书后,对方没办法,必须找律师在法庭上代表他,可是单单找律师在法庭上代表她已经是一笔费用了。最可爱的是,对方还找了一间相当有规模的律师楼,就代表说律师费相对之下偏高。

 

在交换法庭文件的过程中,屋主的代表律师多次联络我说服我庭外和解,无需在法庭打官司。对方从起初的 RM3千一直起到 RM6千,但是我的客户都拒绝。

 

我就跟对方律师说,我们的客户既然把案件带上法庭,没有 RM7千是不可能和解的,因为他们已经支付了上法庭的费用。对方律师也就说这样没办法了,只能打官司了,我回答说既然双方达不到共识,只能打官司咯。

 

结果,三天后,对方律师再次联络说她的客户提高到 RM7千,问我客户能接受吗?我跟他们两位肯定后,他们是愿意 RM7千和解的。

 

收到了RM7千后,我撤回该案件,案件就结束了。

 

你可能很好奇,为什么对方律师一直提和解呢?很简单啊,因为屋主也不愿意花更多钱在这个案件上。上法庭代表屋主已经是一笔费用,如果还要去到打官司的阶段,后面还有很多很多的费用,绝对超出屋主需要赔偿的金额。

 

我这里粗略估计屋主在这个案件的花费,回信应该是 RM500,律师上法庭代表应该是 RM3,000。所以这个屋主,花了RM3,500的律师费,再还我客户 RM7,000,总共花费了 RM10,500。只能说屋主的贪得无厌,造成她得不偿失啊。

 

这场胜利,不只是两位同学的胜利,也是我们这些小市民的胜利。那些欺负人,不要以为你能逍遥法外,不要以为大家对你无可奈何,会有人收你的。

 

我曾经也被这样的黑心屋主欺负,因此现在有能力了,一定会维护那些被黑心屋主欺负的人。

 

大家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,不要妥协,你一次的妥协,就是对方一次的嚣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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